已废弃。

【邦良】long long ago(3)

前作&注意事项:

【邦良】long long ago(1)

【邦良】long long ago(2)

后续

【邦良】long long ago(4)
Ⅴ.

 “果不其然,战争还是走到了结束的那一天。我和特使因为所谓的赫赫战功获得了不老不死的神赐祝福——别不信啊,那会儿可真是,玄乎得很。于是我俩一合计,算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有些事情要不还是,让他出场演个结局吧。”

 “于是我们回到了那里,十字碑前沉眠着苍白的吸血鬼。”

  

  

  很多很多年之后,德古拉自睡梦中苏醒。

  不,严格来讲说是睡梦不大合适,该叫梦魇。长枪锁死心脏的这四百年里他无聊透顶,感官尚存,能听见周遭动静也能意识到光阴流转,但他没法一动,睁眼自然做不到。他像是睡进了冰棺,尸体封冻而精神永存。

  去他妈的教廷特使吸血鬼猎人,他们都是白雪公主的后妈吧??太过分了真的太过分了。在意识到他甚至不能颤一颤眼睫毛之后伯爵(在心底)叹了口气,他选择睡觉。
  ——即便这样想着他也从未怨恨过特使,或是血猎,他知道他们必将道不同不相为谋。他甚至理所应当地感激他们。
  即便如此,如同实体一般封印长眠的现在,他也不想去死。
  死是了无牵挂,死是洗尽前缘。而他拒绝如此。
  他在睡梦里想了很多。刘邦,前圣殿骑士长,教廷引以为傲的圣殿之光,在堕落至吸血鬼之后再堕落成一具老冰棍儿,由光转暗,由正义转向邪恶。一切只因为另一个死人,一位早就不会再出现在刘邦身边为他画十字念祷告的小神父。
  对,一个死人。the dead。字母音在脑海里盘桓。他向来正视事实,他不否认无论他自己做些什么他亲爱的小神父、他的张良都不可能再完好如初地回到他面前。
  但是我爱他,无论他是爱我还是不爱我,是生还是死,我都爱他——他不后悔,他当然不后悔。自伯爵还是个圣殿骑士的时候他就立下人生信条:迈出步子就坚持向前,绝不后悔。
  
  “他冲我笑笑,是老吸血鬼千百年下来难得的真诚,他说,人不热血枉少年么。我问他,一时热血上脑,改变一辈子。你真没什么想法?”
  “有啊。他倒是很坦然地点头。他说,他一直在想,他到底为什么这么爱小神父。你说我到底为什么爱张良呢,爱到背叛信仰,爱到飞蛾扑火。当年他还在我身边的时候也不见得我有这么爱他,他离开我才发现这爱心心念念丝丝入骨。为什么呢。”

 为什么呢。

 他的小神父,很可爱,真的非常可爱。假正经,平日里不苟言笑,实际上毒舌得不行。看起来是最虔诚的信徒,战火纷飞时却也听他私底下抱怨过神呢,神的庇佑怎么还没有来临——但他仍然忠实于教廷,忠诚极了。他……他长得也很好看,一头浅金色的发,蓬松而柔软,洗过澡之后会湿漉漉地搭在睡袍上,柔顺得像天鹅绒。那回他照顾重伤的骑士长,翌日刘邦醒来时发现他伏在自己被褥上睡着了。阳光打在他浅金色的发上,那些未经打理的碎发便愈明显,零零散散地翘着,毛茸茸的。于是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将铺满他被褥的阳光揉碎。

 而小神父动了动脑袋,抬起脸来,碧蓝双眸里尚含着一汪昏昏欲睡,纤长睫毛耷拉下来掩去半块蓝珀。

 对,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也很好看。这时候伯爵不得不承认自己宛如一个文盲。除了好看和可爱根本没词儿形容他掖在心头的那抔白月光。小神父的眼睛他也很喜欢,像是嵌在天使圣象上的托帕石,澄澈透亮一汪清泉。晨光碎进去像是点亮盏灯,烛火揉进去则是坚定而温和的萤火虫。小神父的双眸会说话,能将他假正经外表下的真情实意透露一二——骑士长凯旋时眸角微弯若新月,清晨同骑士长道晨安时则眼睑微阖一派未睡醒的茫然。而入夜之后,小神父褪下礼装换上睡袍,在阁楼上点一盏灯读书,他面庞经灯火烘托愈显柔和,镜框投下阴影,双眸便获庇佑,更深邃。骑士长就从侧面偷偷瞄他——反正小神父看起书来总是废寝忘食,专注至极——柔软湿润的发,温柔而专注的神情,不甚明晰的双眸看来反倒显得更美,像是蕴藏一整个世界、与一整个世界的光芒。

 教堂当然有很多过客,譬如来祷告或是忏悔的民众、受洗的婴孩、主日学校或是唱诗班的孩子们,常驻人员也不是没有,譬如老过来蹭饭的特使先生与蹭住的血猎先生。而张良总是这样,面无表情或是微笑,鲜少发怒,冷嘲热讽却能噎得人没话讲。嫌弃特使和范海辛蠢,也嫌弃他蠢,不谙风月无动于衷,不撩人也不给撩。这些他都知道,教廷特使与吸血鬼猎人也都大略知道些。但刘邦坚持认为他是不同的,他不一样。在教堂晨钟与睡眼惺忪里,在烛火摇曳与万物安栖时,在凯旋高歌众生欢呼间,他都在,他也都在,旁人无缘得见的他便能窥得一二。

 他说不清那是什么,像是含情脉脉的春,像是肆意生长的夏,像是清气入骨的秋,像是刚柔并济的冬,像是他的一整个世界。

 思绪至此伯爵在心底叹了口气。如果我能早一点发现我有这么这么这么爱你,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不,伯爵又想了想,他其实是后悔的,他还是后悔的。阳光底下肆意生长的浆果与青草死去的那个夏日,他阳光底下肆意生长却又小心翼翼屏息凝神的爱意也一并夭折在战场——在言灵咒术圈里、在崩裂的光芒之中,同那以身为咒引的小神父一并挫骨扬灰,自此无处寻觅。

 如果他曾经说出来过就好了。

   “行吧,咱们换个话题。我很无奈地叹了口气。你到底为什么这么喜欢你家小神父的?”

 “果不其然,这傻子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但是沉吟片刻,他也重重叹了口气。他说范海辛,是这样。人类生来是不会知道太阳到底有什么作用的,但是再小的婴孩也会懂得朝着阳光底下爬行而厌恶呆在黑暗里。当一个孩童第一次看见阳光,足够耀眼而灿烂的阳光,他就会情不自禁地被吸引。”

 “然后,随着他年岁的增长,他会更懂事,他会明白太阳的慷慨与无私,他会懂得阳光赐予万物生命促使万物生长。他于是越看越喜欢,每分每秒他都置身于阳光底下的话,他就会每分每秒都爱这阳光一些。”

 “被吸引是不需要理由的,也许是阳光本身太耀眼,也许是趋光性的本能吧。被吸引之后仍旧会愈陷愈深。但是你会去思考吗?你不会,你平日里绝对不会从今天的阳光真好想到你爱太阳,你只知道你不能离开太阳,你却未曾想过那是因为你爱他。”

    

“直到有一天,太阳陨落。那时我才会发现我没了太阳我不能活,我才发现我其实很爱他,很爱他。”

  “不过没事,那也没关系的。我自甘堕落为不需要阳光也能生存的物种。支撑我行走的是血液、仇恨与愤怒——当然,当然,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也早就是落后于时代的老东西了。你们俩也一样,别以为获得了神赐的不老不死之躯就能改变你俩是老不死的本质。”

伯爵慢慢地讲。他正试图将僵硬的翅膀舒展,前胸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苏,他从封印中复苏。

  特使实在没忍住,停下擦拭圣枪的手冷哼一声。

  “你到底有没有想过太阳是否会真正灭绝啊老蝙蝠?万一有一天,太阳再度升起了,你怎么办?你要怎么去见他?”

“这不……”

“不什么不。我打赌你还记挂着你给梅林小姐的一个委托吧?”血猎极其配合地冷笑一声,手枪在他掌间画了个圈。

 “……”

  “行了你,不然你以为我们为什么还要把你放出来啊。”特使不耐烦地敲敲长枪,一脸嫌弃。

  “该走就去吧,满足你一个遗愿。暗夜使徒与教廷既已停战就不存在什么名堂了。过去已过去,该干嘛干嘛吧你。你亲爱的小神父这一辈子也很可爱——”

  “……好好好。”

  伯爵扶额,却露出个笑容。

  “闭嘴吧你俩。那是迟早的事。”

   

  

  ——我现在,就要去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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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有点儿短……最近浪过头,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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