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弃。

【邦良】long long ago(5)

前作&注意事项:

【邦良】long long ago(4)
 
   

【邦良】long long ago(1)

   
Ⅶ.
 
“于是伯爵开始了他漫长的怂包之路。 ”

  刘邦,前圣殿骑士长,现吸血鬼伯爵,正面临着艰难抉择——拆散别人家庭打乱别人按部就班的光明大道,或是耐心些,再等等。
  这辈子张良幸福吗?很幸福啊。
  那我的存在……好像也没什么必要了。
  伯爵淡淡地想,他这会儿慵懒如蝙蝠,安安静静地瘫着。特使看不下去,砸了个酒杯过去——不出意外地在半空中被伯爵反手接住:“那你想怎么样啊,要么我再把你封印回去算了。”
  “不劳费心。”
  伯爵又懒懒地翻了个身,蝠翼敛起。特使看他这样儿竟莫名有点心疼——他看起来真真委屈,翅膀都蔫了吧唧,宛若睡眠时倒吊成球的蝙蝠——一一米八的老男人拼命把自己缩成团的模样看起来真是分外喜感,喜剧过头却有了那么点儿悲剧的味道,像小丑疯狂笑脸底下的哀泣。
  “我怎么办……就这么办呗。”
“反正他这会儿活得挺好,四百年了,也不差再这么一百年下去。”

  于是伯爵当真放弃,全心全意地等起来——他在等张良去死。这话说得难听,同他先前所做所为全然相悖。但他能怎么办呢他也很绝望啊。他的小神父早就死了,他甚至不知道年轻子爵还能否算他曾经的爱人,或是朋友——不错,子爵拥有同小神父一样的身材一样的脸一样浅金色的发与一样碧蓝的眸。但小神父挂在前骑士长胸前的那个十字架,子爵绝不识得。
  “我虽为血族,道德底线还是有的,”伯爵愤愤地蘸墨水,不握羽毛笔的左手指尖有一搭没一搭地戳着只小蝙蝠:“我不会打扰他,我不会破坏他,我不会令他失去他现有的一切。”
  “不然早四百年我干嘛去了——操,早四百年我干嘛去了。”
  伯爵一个人咬牙切齿念念叨叨,他这会发狠,颇有点儿掐死四百年前那个金毛傻大个的冲动——他老了,他不复轻狂,虽然他仍旧相信这会儿的自己英俊帅气富有魅力,但他起码学会了用批判的眼光将不如现在英俊帅气富有魅力的自己狠狠鞭笞一顿(“虽然要我讲吧,我感觉他这么多年该丑还是丑,该傻还是傻,该怂还是怂,除却更老了,一点儿没变。”)
  但是,曾经有个萝莉身御姐心的老不死女巫师摇晃着魔法书对他摇头。她说,魔法有三大不可影响:日月更替自然运行、生与死、爱或不爱。就连魔法也没法儿为你续一秒了,这真令人沮丧,他想改变的通通再没可能。
  而现下,现下他还能怎么办呢。他除了等他还能怎么办呢——他又发现新大陆一般发现自己爱他更深一步:为了成全张良所拥有的幸福他自己甘愿放弃自己素来秉持的占有欲。
  感人肺腑,当真感人肺腑。
  而很久以前——很久以前那不一样,那是怂,而这是审时度势,这是爱是放手。
  伯爵又想,他还是要告诉张良他爱他的,无论他是神父,是子爵或是别的什么——只要张良肯承认他是他的张良,他就是他的小神父——他的张良或者是随便什么吧。
  他笃定这人是不会变的。刘邦自树荫底下偷窥张良的时候第无数次叹息。他试着去抱着一颗客观旁观而冷酷的心去看子爵,但也许是出自主管也许是客观事实,他就是觉得这人真他妈的好看啊我真爱他,一见钟情、日久生情或者是人鬼情未了,谁知道。
  反正他总是爱他的,无论他是神父还是子爵还是别的什么。

  对,没错。伯爵虽下定决心不去打扰子爵的人生,但他当然忍不住——他不擅长克制,再怎么下定决心好好捉老鼠的猫也想偷腥的。
  他虽不出现不露脸绝对不与子爵产生任何交集,但他却一直注视着子爵。但凡有空他便都化作蝙蝠,往子爵庄园里最高的榕树上一挂——那正对着子爵用作书房的阁楼,堆积着重要公文与学术书卷。平日里锁上,只有子爵拥有钥匙。没有宴会或是旅途的夜晚子爵洗漱完毕,常点着灯火踏上阁楼,彻夜苦读或是写些什么,羽毛笔沙沙作响,赭石色墨水在烛光里泛红光。他微低下头,镜片挂链垂下阴影。浅金色的微微湿润的发簇拥脸颊。偶尔看书太久已至深夜便独自睡在阁楼备下的床上。
  ——“他看起书来总是废寝忘食,专注至极。”

  子爵外出时他会派只小蝙蝠之类的跟着他,不敢靠得近了,就远远地、高高地飞着。偶尔栖息于茂密郊林或是错落檐角,也远远地看着他。
  偶尔伯爵也想,自己搞不好会有英雄救美的机会。当子爵落入险境,他能立马传送过去救他,令他欠自己一笔大大的人情,然后顺理成章受他美意同他教好乃至于成为他家座上宾,他起码便能再以友人的身份伴他一辈子。可他转念一想,还是别吧。他这么一个赫赫有名的吸血鬼能给一位贵族带去多少麻烦啊,何况他不老不死特征鲜明而张良仍旧聪慧,他搞不好就摸清楚情况开始讨厌自己了。最重要的是,他不希望子爵落入任何险境,哪怕有他仍旧充当骑士也不行。

  “不老不死的老不死吸血鬼伯爵就这么,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又等了很多很多年。子爵是个凡人,他会老,也会死。 ”
  “他会老啊。四百年瞬息里,伯爵早丢了时间观念。他这才意识到这人是会老的,皱纹、银发与笨拙身形。同他的小神父、他的子爵极不相称。但他无能为力啊。”

  伯爵在子爵老死之前还是有了一次英雄救美的机会。但他救下的是位已为人妇的贵妇人——子爵的小女儿。彼时他从翻倒的马车上飞掠而过,将娇小的女士托在怀里带出来。
  昔日握住子爵指节的小萝莉如今长成风姿绰约的中年女人,而相应的子爵已经开始老去。女人非常有礼,感谢一番伯爵之后打量他衣着,邀请他去自家庄园里坐坐。
  伯爵摇摇头,委婉谢绝。女人不勉强,但她似乎想起来了什么,折扇掩唇淡淡一笑,不露声色。
  “冒昧问一句……您的父亲与您长得像吗?”
  “……怎么?”
  “因为我小时候,同我父亲外出时,曾见到过一位同您佷相像的绅士。”
  干,他们家的记忆基因都这么优秀吗,就像很多年前小神父清楚记得圣餐台上小甜饼的个数一样,不愧是张良的女儿。
  “……想必是您记错了,我与我的父亲都住得很远。”
  “是吗,”女子貌似不甚在意地点点头,折扇微摇:“既然您坚持离去我也不便妨碍。如果方便的话可否请您告知我您的身份,以便我向父亲和丈夫讲述今日的经历。”
  “……你就跟你爸说,是神在庇佑他吧。”
  女子忍不住笑出了声:“您这身打扮,倒不如说是血族亲王来得合适。”
  伯爵尴尬地笑了笑,心底再度对张良家的优秀基因吐了口唾沫。她真是同他一样的一针见血咄咄逼人。
  我将替神庇佑你与你的一切。你的女儿,你的妻子,或者是你。

  刘邦这会儿觉得自己一个吸血鬼活得真是圣母透顶。

  但他这会儿倒吊在小阁楼窗前,年老的子爵继承了他伯父的伯爵称号。他同伯爵其实有了相同的地位,不过中间划下鸿沟,是人与鬼、光与暗。他早立下遗嘱而此刻天刚破晓,他安安静静地躺在阁楼的被褥里。周遭唯余鸟语树荫,空无一人悄无声息。
  年老的人类伯爵知道自己大限将至。血族伯爵化成蝙蝠,透过玻璃窗看着他。看着他风蚀刻下沟壑的脸庞,看着他暗淡无光的灰发,他和小神父哪有半点儿相似,不过是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而已。
  但是怎么办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靠我心好痛啊,我还是爱他。就算他不是我的,就算他已经老了,但是他要死了我真的很难过啊。我爱他,我爱他。

  伯爵不大确定老人死之前是否当真朝他——窗外挂着的那只红眼睛蝙蝠投来一抹眼光。他颤抖的嘴唇像是在说“我一直知道你在那儿”。
  但是隔得太远了,其中还有块儿玻璃。伯爵觉得是自己的幻觉吧。他静静地挂在那儿,眼看着天色渐渐明亮、打扫房屋的男仆发现阁楼的门没有上锁也没有关上、庄园里的所有人都听说和蔼可亲德高望重的老伯爵过世了、哭泣与泪水、亲属,神父与棺木。他随着他的遗体去了教堂却仍旧只能站在门口,他化作人形混进花园外门朝门里张望。白桦棺木镶嵌在花丛中央,暮色茫茫丧钟悠悠,一切是昨日重现,像悲剧重演。

  哀悼的静默里他悄然起身。老绅士死前一眼仍旧将他紧紧拴住。他觉得爱上张良之后每走一步都有惊喜——每走一步他就发现自己的爱其实有这么沉重。

  “这才刚刚开始呢。反正未来那么长那么久远。伯爵想,一派天真。” 
  “而现下,他将继续寻找。”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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