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弃。

【邦良】long long ago(6)


前作&注意事项:
【邦良】long long ago(5)
  
  【邦良】long long ago(1)

后续:
【邦良】long long ago(7)
okok,我回来啦。大概就,恢复正常的两日一更……?
 
 
Ⅷ.
  “这当然是一个故事的告一段落。可一段落在这个又臭又长的故事里,实在算不得什么。”
  “骑士长的凯旋荣光是一段落,小神父的白桦棺木是一段落,伯爵的十字碑是一段落,而现下子爵的白桦棺木亦只是一段落而已。倘若以死亡来划分隔符,这个故事,还将有许许多多的段落。”
  “也就是说——伯爵的怂包之路,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呢。”
  
 
  子爵死了,伯爵又有得忙活——他得去找梅林,让她给他占星,帮他找到这一世的张良降生于何地。年轻外貌的女魔法师不好找,她这会儿也屈从于正义恶势力,因着宿主的身体本能咬牙切齿地臣服于圣殿骑士亚瑟。刘邦花了老大劲儿才避开骑士王单独叫曾经的梅林老女人现在的安琪拉小姑娘出来聊聊。安琪拉很爽快,摊开魔法书一脸高深莫测然后给他指了条路。这辈子有点儿远,你去东方吧。
  东方——?伯爵一刹那有点儿头晕目眩,怪不得他,子爵这一世投胎投得近,使他没想过,要找回他的小神父竟然还有可能要去到那么遥远的地方。东方古国华夏离这儿着实远啊,千山万水千里迢迢,人也多,也难找,女巫只给他指了块地儿,说是叫留县,没法再精确了。
  但是能怎么办呢,他总不能放弃,他才不要放弃。于是伯爵谢过安琪拉,兀自打点行装上路。
  ——这时候的伯爵仍旧很天真,他未曾想过,这样看似漫长而难以寻找的旅途,会填满他这上千岁的空虚生命。东方也好西方也罢,北至雪国南抵冰原也罢,他将不断地重复寻找小神父转世、寻找张良而后怂包地看他过一辈子的过程。没办法,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嘛。他很惆怅地讲,上上上辈子张良是个书生,及第做官子孙满堂;上上辈子张良是个阿拉伯智者,捧着书页牵着毛驴讲过一千零一个故事;上辈子张良干脆修了个道,小道士画符炼丹,成了颇有道行的老道士,却也没法儿得道飞升,堪活两百岁——倒算久了;而这辈子他是法学院的年轻学生——伯爵觉得褐色针织毛背心与白衬衫西装裤的校服真是太适合他的小神父了,加上他总不丢的那副细金边眼镜,太配了——却早夭,去贫民窟做慈善时染上急病,暴毙而死,伯爵甚至没来得及找到救他的方法。
  他这会儿心情很忧郁地坐在吧台前喝酒,这么多次的辗转还是将他送回欧洲,造化弄人,还是让他、老不死的血猎与老不死的教廷特使坐在一起喝酒。
  他一介血族,生老病死只有生一项与他有关,可他现下却见过无数的生老病死,呱呱坠地的婴孩、意气风发的少年、奄奄一息的病患乃至伛偻老者,他都见过,他也都爱过。他这时发现自己真是无能为力透了——他没法插手张良的人生,他连救下这辈子的张良也做不到,更别提让张良爱他。
  “这有个鬼的逻辑啊,”范海辛喝高了,一脸恨铁不成钢地戳伯爵苍白而冰凉的脑门儿:“我他妈就没见你告诉过你亲爱的小神父你爱他,你从来没有。”
  “他已经……不是我亲爱的小神父了,我告诉过你。”
  “见鬼的,不管他是谁,你难道不是一直爱着他吗?”
  “……那又如何?我爱他算得什么啊。我,一个老血族,一个活在阴影里的暗夜生物。我爱谁都像个诅咒。”
  “可是你爱他。”
  特使攥着酒瓶不依不饶地重复,伯爵忍住翻白眼的冲动——二打一,他现在绝对打不过血猎和特使。
  “是是是,我爱他,那又怎么样。他又不需要我爱他。”

  多少次,多少次伯爵悄悄看着他:他看着小神父晨光笼罩的面颊、他看着高高阁楼里子爵烛光朦胧的侧脸、他看着书生元夕节灯火通明里的笑意、他看着炽烈日光下智者沿着额角滑落至赤裸胸膛的汗水……他看着他,看着他光明里生机勃勃的每个表情、每段人生。
  然后他转身,于窗棂阴影里、于灯火阑珊处,悄然离去。
  他当然想,他当然想走出去,然后牵起那一双尚无主的手,告诉他,我爱你,我四处寻觅,阅世已久,我之所执应是你手。*
  但他不敢,就像很久很久以前骑士长先生人生里的六百一十二道败笔一样。张良小的时候他想等他长大,张良长大之后他又觉得他这辈子活得不坏我还是不要出来搅局了。说他怂也好,说他深思熟虑也罢——他的确不是没有理由的怂的。他一直堪称理由充分。从当年的教廷内部不准谈恋爱到子爵先生的家庭幸福,而现下他考虑更多,他想,我的存在,对于张良来讲真的有意义吗,我的爱,对于他来说,也许是多余的吧。
  不错,他活得很久,他很专情也很有钱,他养个张良当然不成问题,养他一辈子、好几辈子也是不难的。但张良未必愿让他圈养。老吸血鬼是不被人间承认的存在,叛神然后遭神遗忘,他背叛了整个阳光底下的世界。但是张良不同,他彻头彻尾是阳光底下的人。书生重孝道,智者悯众生,法学院学生胸怀大志,他们人生轨迹不同而发展下去必定是相同的灿烂辉煌,搞不好能混个青史留名千古流芳。
  但倘若、倘若伯爵横插一脚进去呢?
  也许他想得太多,他只知道他爱张良,他却没想过张良不爱他。张良会拒绝他视他为怪物也说不定——那样对张良而言倒是最好的。万一张良也爱他,张良也愿意同他——一只痴情而黑暗的老妖怪活在一起。那他阳光底下坦坦荡荡的光明大道便都要在一瞬间破碎,从此堕入歧途不复存在。
  伯爵不敢想得太具体,他只知道,他可能会毁了张良的任意一辈子。
  至少他这么认为,所以他怂了。

  “你爱他就去讲啊!你不是一向坚持什么喜欢就上的吗。就像很久很久以前你泡每个漂亮的小姑娘一样,勇敢去上啊。”
  “不不不,不一样的。那会儿我还是阳光底下的骑士长,而张良从来就不是小姑娘。那也不能叫爱——连喜欢也算不上。”
  伯爵很认真地辩解,假装自己理直气壮的样子。他叹了口气,百无聊赖地捻起血腥玛丽杯面上那片新绿色的薄荷叶。
  “那时候我还是圣殿骑士,他还是我的小神父,我以为我们还有很多个明天让我讲一句我爱你,可我没有。而现今他是谁呢,他谁都是,他反正总是是为神光所笼罩的神的子民,而我是吸血鬼,恶毒肮脏又堕落。所以我更没有讲出那一句欠了上千年的话的理由了。它本来就不应该存在,如我一样。”
  这句话他当然不会讲出口,他永远不肯在范海辛和特使面前承认自己其实没有那么帅气。
  他只是轻轻捻起薄荷叶,将这抹新绿送到鼻子底下轻嗅,它刺鼻而清香,很微妙。
  “但是范海辛先生,你知道现在我怎么想的吗。”
“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tbc

*按照先后顺序出自time in a bottle的歌词和《破碎故事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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