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弃。

【邦良】long long ago(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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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良】long long ago(8)


【邦良】long long ago(1)



XI.

  “然后,张良死了。”

  “我没有省略太多过程,真的没有——诗人可的确是英年早逝啊。他死在了寻找伯爵的路上。”

  “他很聪明,他凭借蛛丝马迹、理性感性、思维直觉猜定了伯爵的身份。他开始改变他的旅行路线——他开始走访那些传说中居住着暗夜生物的地方。”

  “这也葬送了他的生命。”

 

  伯爵赶到的时候一切都迟了。

  说到底他也只不过是个老不死的陈年老吸血鬼,比起张良来脑子里还缺那么几根筋。打从他得知张良执意涉险起他就悄咪咪地怂回来了。他一直躲在张良身边,自己化成蝙蝠或是真的扔只蝙蝠看着他并且抓住一切机会从中作梗,阻挠他去向太过危险的地方,用结界、迷雾或是障眼法之类的,随便吧。实则他心下已经有几分动摇——倘若他还这么一意孤行地寻下去也过不上什么好日子的……不如,不如我就出来,见见他,同他好好谈谈也是……可以的吧。

  伯爵再度认真审视自己。刘邦,前圣殿骑士长,现吸血鬼伯爵,战功赫赫一表人才,长得帅身材好,还有钱。多棒一个男朋友啊,为什么不能去试试看呢。

  但是,正如很多年前的计划赶不上变化与生命中那六百一十二道败笔。每当伯爵近距离偷窥着他亲爱的小张良的时候,折磨了他上千年的怂包之心又作祟、良机总是不待人,反正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那时候我还是圣殿骑士,他还是我的小神父,我以为我们还有很多个明天让我讲一句我爱你,可我没有。而现今他是谁呢,他谁都是,他反正总是是为神光所笼罩的神的子民,而我是吸血鬼,恶毒肮脏又堕落。所以我更没有讲出那一句欠了上千年的话的理由了。它本来就不应该存在,如我一样。”

 

  “讲道理,伯爵这就是仗着自己漫漫长长的生命有恃无恐地往下拖延。他觉得反正一辈子还很长,我慢慢纠结,想开了再说。”

  “但是时间还是很公正的。它在伯爵天灵盖上狠狠敲下一棍子,它说要爱就爱不爱早点滚,别耽搁人家大好青春年华了。”

 

  张良的智商之高,深不见底高不见顶。刘邦赶回家中去参加暗夜之主主持的集会,意思意思赶个场的过程中他留在张良身边的小蝙蝠一直没给他传递什么消息,他也就安安心心耗心耗力应酬一下。

  ——待到发现他的小蝙蝠已经死亡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伯爵千般忧虑,却怎么也没想到张良能够发觉到蝙蝠与障眼法的关联性。张良亲手杀掉了他的保护神化身。

  他念念叨叨地说,行了,我不管你是他派来的监视者还是困扰我的魔物,我都要走下去了。

 

  “我再重申一遍,刘邦活得实在是愧对他吸血鬼的身份。教廷早同暗夜使徒停战,此话不假。但是选择栖息于深山老林里延续他们过去生活方式的暗夜使徒当然不在少数。”

  “我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魔物。但他活在自己的属地上,无意惹是生非,只是送上门来的礼物他可没有理由不要。他也可怜,心满意足地收下份新鲜实物之后却在伯爵的狂怒之下葬送生命。诗人虽聪颖,到底尚年轻。他知道旅途艰险血族未必容得下他,可他却笃定他能去冒险,他相信寻见吸血鬼的那一日那个人就还能再次出现。”

  “究极原因,我揣测,也许同驱使着伯爵追寻千百年的理由差不多吧。”

 

  

  “伯爵思来想去,最后将他手脚冰凉的爱人残骸移至丛林外围,然后引来乡人。”

  “诗人其实很有名,他出身绅士又文采斐然,诗作在上下阶层里均有传颂,所以他的面容很快遭人认出,他的葬礼也很大。”

“所以我又要重复这段老套而毫无新意的描写了——白桦棺木镶嵌在花丛中央,暮色茫茫丧钟悠悠,一切是昨日重现,像悲剧重演。”

  “对,说来奇怪,总是白桦棺木,总是教堂,总是阳光底下的葬礼。名流疑似死于暗夜生物的袭击,这在下线多年的教廷眼里引起注意。正是拜此所赐,特使被从世界的某个角落里拖了出来,参加葬礼。”

  “出发之前他同一直悄咪咪跟着的伯爵在小酒馆里搓了一顿。末了他擦擦嘴巴正要走时,伯爵问他,你能不能替我献个花。”

  “特使瞥他。呸,老子才不替你去呢。你要是有胆子送花你早干嘛去了?”

  “……你就当这是我现在给他的一个承诺吧。我保证我不怂了,我说真的。”

  伯爵郁郁地讲,将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出来的花束递给特使。是再常见不过的百合,两三根主枝桠上簇拥着纯白花瓣。

 

  “我一定会的,成吧?”

 

  “……你自己说的。说话算话。”

  伯爵素来爱糊弄人,可这回他下巴微扬,赤红双眸直视特使。

  “说话算话。”

 

  伯爵下定决心,去寻安琪拉的时候却出了点岔子——暗夜使徒寻到死去的魔物,蛛丝马迹都指向当时正在周遭的德古拉伯爵。暗夜之主早看过诗人尸首,漠然检视时稍觉眼熟,此刻前因后果一串,聪明人心下差不多通透起来。怜惜之意油然而生——这傻帽一样的圣殿骑士,多年不见却仍旧执着至此。这圣母程度,真给我们血族丢人。

  血族之主御驾亲征,德古拉伯爵不得不放慢行程,堆砌笑脸在古堡中好吃好喝招待。他已久不喝新鲜血液,圈养的几个血奴也早已失去人类该有的血鲜味。嬴政蹙着眉头饮下杯中血酒参半的红色液体。

  他最后只是说:“我就当你被封印了千年,我不管你,放心。”

  “但是,有些事情,你自己应该知道分寸,拿捏时机。”

“……多谢指教。”

  伯爵嗤笑一声,自己这所谓的爱情面子倒是真给得足了。前有教廷势力后有暗夜使徒,当真是万众瞩目齐心协力。

  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观众再多,朱丽叶和罗密欧也会彼此错过然后双双死在坟墓边。戏剧上演,结局总是难被改写的。

但是演员们不干了。神父的信使快马加鞭,演员将假装装着毒药的水瓶子恶狠狠往地上一掼,朱丽叶早早地自墓穴之中坐起身来——一切都恰到好处地伸出双手,拥抱尚未来得及逃走的时间。

“可能会缺失点儿深度吧,可能有点没分寸吧。但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双双拒绝,在无数场的死亡之后。他们说,我明白了,我厌倦了。”

“我可去他的深度与意义。我爱他,而我再不去爱他,就随时有可能来不及。”

“一如很多年前死在阳光底下的浆果、青草与蔷薇。”

 

  “我能赶上的,这一回,我发誓——我发誓我绝对要伸出手了。我绝对会的。让那六百一十二道败笔见鬼去吧!”

 

  伯爵如是下定决心。

  可他不是个成熟的男人——他其实一直都没能好好长大,譬如他活了千百年,还是不能谙透时间这一板一眼公平至极的性子。你蹉跎得太久,该耽误的便绝不会让你轻易赶上。

  

-tbc





我觉得我一时半会写不完了。瘫。

越写越水u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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